據新華社電 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14日一審宣判遼寧省近年最大一起販賣高考作弊器材案,以劉寧為首的7名被告人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,分別被判處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1年以來,盤錦居民劉寧在網上聯繫購買高考作弊器材和試題答案後,在盤錦地區嚮應屆高考學生及家長推銷販賣。高考時,考生將接收器帶在身上,戴好耳機,開考一小時以後,就能接收到由其在考場外用發送設備傳出的高考試題答案。
  2011年、2012年和2013年高考前,劉寧在王某等其他6名被告人的配合下,以5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價格共銷售高考作弊器材40餘套,以每科1萬元至1.5萬元不等的價格販賣高考答案30餘套,共計非法獲利40萬元。
  案發後,公安機關扣押無線耳機接收器7部、無線耳機7部、微型無線耳機2部等涉案物品。
  (原標題:遼寧7人團夥販賣高考作弊器材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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