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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王石川
  近日,記者通過採訪多個中央部委證實,目前中央層面公車封存和補貼發放工作已基本完成,公務交通補貼已從上個月起開始發放。根據規定,中央和國家機關“車補”標準為: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,處級每人每月800元,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。(《京華時報》1月4日)
  司局級官員的車補,每人每月1300元,並不算高,按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,平均每天不過59元。儘管如此,仍有不少網友吐槽,認為憑什麼給公務員發交通補貼,這1300元夠低保戶幾個月的生活費了。如此類比,並不妥當,公務員畢竟有公務在身。
  其實,關註公務交通補貼,有更重要的方向。其一,如何防止既拿車補又坐公車?如果一邊拿車補,一邊坐公車,公車改革就失去意義,甚至陷入“黃宗羲定律”的怪圈。著名學者秦暉從歷史教訓中讀出“黃宗羲定律”——— 歷代稅賦改革,每改革一次,稅就加重一次,而且一次比一次重。換言之,車改不僅沒有節省公帑,反而加重納稅人負擔。
  防止官員左右通吃,就需從強化監督上下工夫,比如相關機關的公車數量公之於眾,並給公車設置醒目標誌,便於公眾監督。當然,釜底抽薪之策就是封存公車。更徹底的做法是全部拍賣掉公車,無車可坐,也就難以揩公車的油。
  其二,既然發了車補,也拍賣了公車,三公開支中的公車購置、運行維護費就該消失。在以往,公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不是小數目,如今,一般來說,公車既不需要購置,更不需要維修,這筆費用就應節省下來。因此,相關部門編製預算時,就不能再列出公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這一項,更不能暗箱操作,將公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通過其他方式塞進去。
  其三,按官階發車補,可否最大限度體現公平。從常理上說,官越大越忙。但問題是,官職越大,越是停留於發號施令,並不需親力親為,恰恰是辦事員最需要多一些車補,意即科級及以下公務員往往奔波在一線,更需要乘車,也更辛苦,他們的車補應該多一些,否則恐將影響他們的辦事效率。
  一輪又一輪的車改,已歷經20年的風風雨雨,但成效並不令人滿意,本次車改被譽為史上最嚴格車改,帶給公眾更多期待。最嚴車改,需要最嚴落實,需要最嚴監督,更需要最嚴問責。誠如有學者所稱,現在有了國家標準,今後就要做好兩個工作:第一就是明確國家規定的剛性,另外就是要有一些懲戒措施。
  除此之外,更需要破除病態的官車文化,古代官員坐轎子,如今官員坐轎車,背後是“以官為本、以官為貴、以官為尊”的灰色價值觀。試問,為何不能像一些發達國家那樣不保留公車,或者只為少數高級領導配車?
  (原標題:別隻盯著每月1300元的車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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