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網北京1月9日電(記者胡浩)國家衛生計生委9日發出通知,要求加強和完善急救搶救藥品採購供應管理,實行直接掛網採購,保障患者臨床用藥需求。
  通知要求,各省(區、市)衛生計生行政部門、中醫葯管理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,根據本地區臨床急救搶救用藥需求現狀,按照急救搶救必需、安全有效、中西藥並重、個人和醫保可承受等原則,組織專家合理確定本級醫療機構的急救搶救藥品遴選標準和範圍,相關藥品具體到通用名稱、劑型、規格,並實行動態管理。
  為提高採購效率,通知要求將急救搶救藥品直接掛網採購。省級藥品採購機構將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集中掛網,公立醫院通過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直接與企業議價採購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要的藥品委托省級藥品採購機構集中議價採購。
  通知提出,各地要進一步完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功能,建立短缺藥品信息及時報告制度,通過設立短缺藥品監測點,及時發佈短缺藥品預警信息,做好供需銜接。對用量小、市場供應短缺的急救搶救藥品,可打包定點、定向採購,並探索以省(區、市)為單位招標定點生產。
  近年來,急救搶救藥品短缺、脫銷斷貨的現象時有發生,如用於農藥中毒治療的氯解磷定、搶救休克用的去甲腎上腺素、搶救肝素導致出血的魚精蛋白等藥品頻頻告急,備受社會各界廣泛關註。
  國家衛計委表示,調研發現,導致急救搶救藥品短缺的原因包括多個方面,既有原材料產量減少、原料藥供應不足的問題,也與質量標準提升和原材料、人工等價格上漲、生產線要求提高,企業生產成本逐年上升有關,企業利潤空間不斷被壓縮,供應意願下降。有些藥品由於用量小、臨床需求不確定致使供需難以有效銜接。
  為調動企業生產供應積極性,國家衛計委聯合中醫葯局印發了這一通知,要求各地把保障群眾基本用藥、安全用藥作為深化醫改、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的一項重要工作,完善急救搶救藥品供應保障機制,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做好組織實施。
編輯:SN1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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